没结婚没孩子的表示不支持,不幸福的婚姻孩子也不会幸福的
有听别人说过:事实上,对于很多质量不高的婚姻来讲,离婚反而是一种解脱,对家庭和社会都有益处。君不见,很多家庭因离婚大战搞得疲惫不堪,各方都来插手干预,上演各种狗血剧情,乃至诉诸于家庭暴力,最终还是以分手为结局,这样的离婚方式难道就好吗。如今已是法治社会,一切都应以法律为准绳,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应再添加过多条件。
我觉得有点扯,只能约束一部分人,其他真的已经感情破裂的坏,该离还是得离,苦的是孩子。
对于一些冲动的夫妻我是支持此条提案的,但如果真的是感情不和,相信孩子看到也不会快乐。尤其是那些天天在家吵架的,哪怕把孩子关在房内,孩子自己心里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别提快乐生活了,肯定天天都生活在苦闷中。这种情况还是离婚好,给孩子一个新的环境生活。
感觉当今社会,“子女未满10岁不能离婚”是万万不可行滴
我不看好这条提案,起码现在不适合提出,以后的话再看了
《婚姻法》规定十周岁以下子女在父母离婚时,不可自由选择抚养人,只能通过其父母双方协商选择。该条提案可能是考虑协商中对子女的利益问题制定的,但约束了夫妻的婚姻自由,在实际处理离婚案件中没有可操作性。
只能说现在许多年轻人对于婚姻都太随便,想结就结,想离就离,一点都不为孩子考虑。话虽这么说,对于这个提案我还是和小编一样持保留态度,感觉不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