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提交报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5号楼
联系方式:0471-6945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20层
联系方式:0471-3307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宏
电话:0471-330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