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读后感600字
给四星。
扣此一星在担任电影的编剧。书里所有的层次感,闪光点都没有用在刀刃上。让电影变成导演一个人青春回忆录。生气!当然这不是影评,所以扣一分,不然最多给两分。
其实很多篇章都值得再看一遍,我挺偏爱文革时期的作品。除了爱恨情仇,值得反复咀嚼的就是人性。特异历史时期里异形的生存状态象六分熟的牛排,带着血,意味深长。
比如刘峰心上一辈子的林丁丁,是因为她动作不协调总胃疼脚容易打泡,这种稚弱和后来假肢上的那枚烟痕,丑陋又值得同情。
比如林丁丁和那些个错嫁后委屈求全的糖纸,那颗不爱一个一米六五的善良的心一样,那就是她自己。她并不了解她自己所以才错过一个并不了解她的刘峰。互相都走到了人生最糟糕结局,一个想爱却没有能力爱,一个爱了却发现不是爱。没什么比这更糟的,这才是很多人经历过的青春,那些被错付的即逝年华。
作者喜欢写复杂背景下的小人物。成功的如天浴,陆犯焉识,不成功的妈阁是座城。
当然不成功的还有这荧幕上的编剧二字,你以为芳华就是影片里无妆素颜的脸蛋,和乱七八糟的感情线?就是几个血肉横飞的越战镜头和一段病号服下的独舞?
不。如果那些片头青春舞蹈的肢体换成书里扭曲镜中练舞的刘峰和小曼,如果血肉战争中的弹穿肉烂换成刘峰求死时一路血蚁蜂拥盘结,如果郝淑雯讥诮言语里因远嫁变肥变丑的林丁丁换成刘峰病重为掩饰心中虚荣告诉小曼丁丁曾联系他并告诉近况的那种百转柔肠。
才对得起自己所起书名-芳华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