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城市管理特许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市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吕灿华为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 类别:政府机构
- 国家:中国
- 地区:山东
主要职能
山东省济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专业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的地方标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容貌管理与夜景亮化的标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动车清洗行业标準并负责监督检查。(三)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区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保洁应急事件处理;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牵头组织市区运输散体物料交通工具容貌的监督管理。(四)组织制定全市户外广告设定规划;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定的审批。(五)承担规範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源头和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和车辆实施管理。(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管理设施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对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检查;提出设定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的建议;对市区环卫设施的建设、拆迁进行监督管理。(七)负责市级数位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合署,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文秘、会务、调研、督查、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生产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範性档案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和报批工作;对全市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审核、备案和特许经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及相关行政执法的普法教育工作。
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城市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规划及计画;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综合管理处
拟订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标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级数位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拟订市区主干道、重要区域的临街门窗变更标準;拟订机动车清洗行业标準,指导各区对辖区内洗车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市区运输散体物料交通工具容貌的监督管理。
城市保洁管理处
监督管理城区道路保洁工作;拟订城市保洁工作有关标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道路保洁招投标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区道路保洁应急事件处理;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理;承担城区生活垃圾和粪便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管理责任;指导各区做好公厕、果皮箱和垃圾中转站的维护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
渣土管理处
拟订建筑垃圾及建设工程废弃物处置的标準和规範;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核报批;指导各区(含济南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置场(点)的建设、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和车辆实施管理;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实施监督。
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
拟订全市户外广告设定规划;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定的审核报批;拟订城市户外广告与夜景亮化的标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景观节点及公共活动场所亮化工作。
设施建设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质量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的建设工作;对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拆迁进行监督管理。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下属单位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主要职责: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04〕108号)等档案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直属大队主要职责:行使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查处违反城市规划、建筑管理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案件;组织全市性城市规划、建管等专项执法活动;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準的违法建(构)筑物(含临时建筑)或设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直属大队成立后,各区(含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不再行使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督查大队:主要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不作为行为,行使市级行政处罚权。领导班子:邵学荣(大队长):主持督查大队行政业务全面工作。分管督查业务、执法业务、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方洁(政委):主持督查大队党总支的工作。分管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党、团、工会、热线、信访、职工教育、计画生育工作。协助邵学荣同志工作。主要职能:根据《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济编髮[2003]7号和济政办发[2004]108号档案的规定,行使以下职责:一、对全市的城管执法队伍和城管执法工作行使以下督查督办职责:(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队容风纪情况;(二)市城管执法局“五项禁令”、“三项承诺”和其它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三)执法标誌、执法证件的使用情况;(四) 专项执法行动、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五) 值班室、值勤制度的落实情况;(六) 上级交办、民众投诉案件的处置、落实情况;(七)督查督办城管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二、对以下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房屋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一)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送、民众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和危害较大的案件;(三)各区执法局移交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查处的案件。(四)市城管执法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和执法任务。内设机构: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督查大队,是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直属的处级事业单位,配事业编制70人。领导职数配大队长1人,政委1人,副大队长2人。督查大队实有人数:80人。内设办公室、督查一中队、督查二中队、督查三中队、督查机动中队。办公室:督查大队办公室为综合办公室,具体职责是组织协调、后勤保障、文字秘书、档案管理、业务报表、督查信息、督办件。督查一中队:按照分工完成责任区内的督查和执法任务。督查二中队:按照分工完成责任区内的督查和执法任务。督查三中队:按照分工完成责任区内的督查和执法任务。督查机动中队:负责突击性、应急性督查执法工作。
现任领导
吕灿华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总队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装备处、规划财务处。 田德昌 党委副书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政委: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信访稳定、计画生育、老干部、渣土管理与执法、执法管理工作。分管离退休干部处、渣土管理处、直属支队。协管组织人事处。
李俊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督查督办、行政审批工作。分管监察室、直属支队六大队。
王照亮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执法监督处、直属支队四大队、五大队。协管装备处。
韩其俭 党委委员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洗车行业管理、市容市貌规範标準、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参与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工作。主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综合管理处。
曹明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道路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废弃物(含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城市保洁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机械化清扫大队、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协管规划财务处。
李俊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督查督办、行政审批工作。分管监察室、直属支队六大队。
王照亮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执法监督处、直属支队四大队、五大队。协管装备处。
韩其俭 党委委员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洗车行业管理、市容市貌规範标準、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参与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工作。主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综合管理处。
曹明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道路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废弃物(含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城市保洁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机械化清扫大队、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协管规划财务处。
文东河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后勤保障、保密工作,扶贫开发,数位化城市管理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城肥清运管理,市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分管数位化城市管理中心,城肥一、二处,市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厂筹建办。协管办公室。
黄爱民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社会动员工作、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分管政策法规处、社会动员处、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筹建办。协管离退休干部处。
王 伟 党委委员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工会、共青团工作,协助抓好社会动员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协管社会动员处。
尼志坚 党委委员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执法指导、督查督办工作,协助抓好渣土管理与执法工作。分管执法指导处、督查办公室。协管渣土管理处、直属支队三大队。
秦国芬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协助分管城市保洁工作。分管市环卫科研所、环卫设备修制厂。协管城市保洁管理处。
孙艺成 市城市管理局副巡视员:协助胥嘉印同志工作。
黄爱民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社会动员工作、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分管政策法规处、社会动员处、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筹建办。协管离退休干部处。
王 伟 党委委员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工会、共青团工作,协助抓好社会动员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协管社会动员处。
尼志坚 党委委员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负责执法指导、督查督办工作,协助抓好渣土管理与执法工作。分管执法指导处、督查办公室。协管渣土管理处、直属支队三大队。
秦国芬 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协助分管城市保洁工作。分管市环卫科研所、环卫设备修制厂。协管城市保洁管理处。
孙艺成 市城市管理局副巡视员:协助胥嘉印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