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2016年接收部分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调剂。为方便有意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学院、专业及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科目代码 | 接收调剂专业 | 联系电话 |
理学院 | 070104 | 应用数学 | 0416-4199145 13514169472 王老师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4 | 工程力学 | 0416-4199730 13019832728 董老师 |
081402 | 结构工程 |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0416-4199468 13941607815 张老师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080706 | 化工过程机械 | ||
085201 | 机械工程(专业) |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080204 | 车辆工程 | 0416-4199736 13604168846 石老师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
082304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 ||
085234 | 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0416-4199650 15940657805 陈老师 |
080502 | 材料学 |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
080601 | 冶金物理化学 | ||
085204 | 材料工程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2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0416-4199678 13898354036 白老师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085207 |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
085210 |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0416-4198700 13941697069 孙老师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 ||
经济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0416-4199533 13704968006 邸老师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416-4199165 13464650966 艾老师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416-4199373 13941642211 刘老师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
125600 | 工程管理 |
二、调剂要求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国家2016年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
3、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邻或者相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不可申请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4、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6、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调剂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参加国家管理类联考和英语二的上线考生。
三、调剂流程
1、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不经该调剂系统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将会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网(网址:http://zjc.lnut.edu.cn/index/yjszs/index.htm)。
3、复试合格考生我校会立即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4、报考定向的考生应由本人、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订相应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
5、我校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为:3月24-25日,详情参见《辽宁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与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
四、调剂优惠政策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其他调剂录取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
2.学业奖学金(研二、研三)
一等学业奖学金7000元/人,占比10%,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人,占比20%,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人,占比30%。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锦州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
(四)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本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2016年起试行。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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